《鹽城市稅費征管保障實施細則》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現就《細則》主要內容簡要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提出“要加強部門協作,加強社會協同,強化稅收司法保障,持續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2021年8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江蘇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提出要健全地方稅費法規規章制度,適時開展稅費征管保障的立法工作。2022年10月27日,省政府發布了《江蘇省稅費征管保障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159號),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健全稅費征管保障制度和工作機制,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稅費征管保障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稅費征管保障辦法》,結合鹽城實際,制定《細則》,作為我市開展稅費征管保障的依據和具體行動指南。
二、目標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稅務為主、部門合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現代化稅費征管保障工作格局,充分發揮稅收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地服務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
《鹽城市稅費征管保障實施細則》包括總則、稅費管理與服務、信息共享、協同保障、稅費監管和附則六個方面。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則
主要是推動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稅費保障工作,并將稅費保障工作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范圍,明確稅費征管保障工作支出在年度預算中統一安排。
(二)稅費管理與服務
主要是明確稅務機關加強稅費管理,推行各類線上非接觸式稅費服務方式。
(三)信息共享
主要是確定涉稅費信息共享機制,明確數據共享的原則、共享平臺、目錄管理相關內容。一是明確將涉稅費信息共享納入市大數據管理的范圍。二是為強化信息安全管理,明確在收集、交換、使用和保管涉稅信息時,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涉稅信息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予以保密。三是為推進數據共享動態化管理,明確對涉稅費信息共享內容實行目錄管理。
(四)協同保障
主要是明確有關部門對稅務機關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提供支持和協助,做好稅費征管相關協同工作,并將稅費服務管理融入政府網格化社會治理體系。一是明確服務提醒、風險提示等網格服務管理事項,如各鎮(街道)、村(居)及相關部門要與稅務機關密切配合,聯合落實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征收服務工作,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面。二是明確稅務機關加強對網格員進行培訓、輔導,定期匯總網格員工作量、工作成效。
(五)稅費監管
主要是明確有關部門支持和配合稅務機關對涉稅費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實施聯合監管,稅務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實行聯合執法、聯合辦案。
(六)附則
明確稅務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機構設置變化以及實際工作需要,適時調整信息共享以及協作工作內容。